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