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