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 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 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 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 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 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