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十金。 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