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