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