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 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 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 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 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 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 王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 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 。汉中尉至 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 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 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 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 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 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 汉廷治,有男,王 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