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 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