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 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