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