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