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