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