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