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