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