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