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