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 弑悼子于 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