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 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 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 及怠而贫者, 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 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 田宅,臣妾衣 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 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