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