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 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 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 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