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 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 ,欲以禁後,被遂 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 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 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 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 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 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 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 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 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