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