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