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