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