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