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