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