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 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 後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石, 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 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 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