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 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