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 淮南、衡山谋 反时,建 颇闻其谋。自 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 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 奸服舍中。及 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 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 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 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 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 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