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