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 弟偃相崔氏。 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 不可。”成 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 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 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 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 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