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 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 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 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