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