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