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