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