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