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