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