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