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 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