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