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 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 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