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