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 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 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 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 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