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 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 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 为衡山王, 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 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 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 ... 更多 >>